公告日期:2026-02-02
债券代码: 2380112.IB 债券简称: 23 宁波通商债 01
债券代码 184777.SH 债券简称: 23 通商 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发生变
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事务代理人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
及28层)
签署日期:2026年1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根据宁波通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相关资料等,由“2023年第一期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权事务代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公告仅对发行人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发行人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债券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本期 债券《2023年第一期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3年第 一期宁波通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宁波通商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年报审计机构发生变更事项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一)原年报审计机构概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变更原因、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与原审计机构的合作协议已到期,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就宁波市属企业 2025-2027 年年报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履行公开招标程序,为公司在内的宁波市属企业选择年报审计机构。
根据《宁波市属企业 2025-2027 年年报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
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选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三)新任年报审计机构情况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证券法》要求进行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能够满足公司相关财务审计的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质量。
(四)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挂出日,公司已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报审计事项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项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前后任年报审计机构正在办理工作移交。前后任年报审计机构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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