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睢宁县润企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睢宁县润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徐州市睢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注册的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4 月 7 日,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6,000.00 万元,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247876734358;公司住所:睢宁县红叶北路(财政局办公楼三楼);法定代表人:张艳清;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过历年的增资,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东已累计出资 1,960,000,000.00 元。2021
年 12 月 30 日投资人由睢宁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变更为江苏润鑫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对市政工程、土地开发项目、房地产业、建筑业、农副产品批发及加工项目、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饮料制造业、木材加工业、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水利设施、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的投资;经济贸易及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对旅游项目的开发;游览景区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03 月 15 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营业期限
公司营业期限自 2006 年 04 月 07 日至无固定期限。
(五)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23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与上期相比新增 7 个子公司、减少 5 个子公司。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4“收入”等各项描述。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模拟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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