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6
债券代码:2380269.IB 债券简称:23 睢宁润企债 02
债券代码:2380107.IB 债券简称:23 睢宁润企债 01
债券代码:1780351.IB 债券简称:17 睢宁润企债
债券代码:270126.SH 债券简称:23 润企 02
债券代码:184771.SH 债券简称:23 润企债
债券代码:127683.SH 债券简称:PR 润企债
睢宁县润企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睢宁县润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法定代表人刑学钊被限制高消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限制高消费的基本情况
睢宁县人民法院出具了《睢宁县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3)苏 0324 执恢 760 号。
本公司及前法定代表人刑学钊被限制高消费的原因系本公司未履行《铜山区富强打井降水工程处与江苏新联建筑公司,睢宁县润企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187.51 万元给付义务。
上述合同纠纷涉及项目为“睢河湾保障安居工程项目”,发行人为项目发包方,江苏新联建筑公司为项目承包方。发行人与
江苏新联建筑公司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江苏新联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江苏新联建筑公司在原告完成工程后未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执行人起诉承包方江苏新联建筑公司,发行人作为发包方列为共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公司前法定代表人刑学钊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对象,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本公司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对象,给本公司经营和财务方面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本公司正在积极与申请人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尽快向法院申请撤销限制消费令。同时,本公司正与相关机构就上述被限制高消费情况进行积极了解和沟通,持续推进相关事项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睢宁县润企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的公告》之盖章页)
睢宁县润企投资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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