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30
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
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九州街 88 号
天目医药港医药产业孵化园 A 座 8-9 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2025 年 6 月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及发行人向财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声 明......2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债券概要......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6
第三章 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7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10
第五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及变化情况...... 11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12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13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14第九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
对措施......16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债券概要
截至 2024 年末,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由财通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券包括:24 新锦债 01/24 新锦 01。
一、注册文件及注册规模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2023]5 号),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含)17.7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4年6月14日,公司完成了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24 新锦债 01/24 新锦01”,证券代码“2480071.IB/271118.SH”)的发行。
二、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一)24 新锦债 01/24 新锦 01
1、债券名称: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4 新锦债 01/24 新锦 01
3、债券代码:2480071.IB/271118.SH
4、发行规模:人民币 7 亿元
5、债券余额:人民币 7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附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2.22%
8、起息日:2024 年 6 月 14 日
9、回售日:2027 年 6 月 14 日
10、到期日:2031 年 6 月 14 日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度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2、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股权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15、上市地点: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与发行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进行了如下重大事项公告披露:
2024 年 4 月 17 日,发行人披露了《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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