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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3 10:15:09 股吧网页版
184751: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3


债券代码:2380085.IB 债券简称:23 新锦债 01
债券代码:184751.SH 债券简称:23 新锦 0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变更的

临时债权代理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变更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财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人员变动事项

(一)原相关人员任职情况及变动原因

发行人原董事长为蒋会京。根据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文件(临政干[2023]5号),区政府决定,免去蒋会京的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二)新任人员聘任安排及基本情况

目前,新任董事长尚未任命,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约定尽快产生新任董事长人选。

(三)人员变动的工商登记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就董事长变更之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尽快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人员变动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行人董事长发生变更,预计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构成重大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发行人董事长暂时空缺,发行人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约定尽快产生新任董事长人选。

财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出具了本临时债权代理报告。财通证券将密切关注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有关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为盖章页)

2024 4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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