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8 11:42:42 股吧网页版
184745:关于浙江天子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3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关于浙江天子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22 年第一期浙江天子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简称“22 天子湖 01”)、2023 年第一期浙江天子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3 天子湖 01”)的主承销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浙江天子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在 2023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分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22 天子湖 01”

1、发行人:浙江天子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22 年第一期浙江天子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22 天子湖 01(银行间债券市场)、22 浙天 01(上海证券交易
所)

4、债券代码:2280461.IB(银行间债券市场)、184617.SH(上海证券交易所)
5、上市地点: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6、发行总额:7.00 亿元人民币

7、债券余额:7.00 亿元人民币

8、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3.95%。

9、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 年末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 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第 5 年至第 7 年,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 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
金,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债券上市时间:

发行首日:2022 年 11月 1 日

上市交易日:2022 年 11 月 4 日(银行间债券市场)、2022 年 11 月 10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担保方式:由浙江安吉两山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AA+)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14、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人:胡佳文

联系地址:浙江省安吉县天子湖镇五福村

电话:0572-5669307

1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23 天子湖 01”

1、发行人:浙江天子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23 年第一期浙江天子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23 天子湖 01(银行间债券市场)、23 浙天 01(上海证券交易
所)

4、债券代码:2380084.IB(银行间债券市场)、184745.SH(上海证券交易所)

5、上市地点: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6、发行总额:5 亿元人民币

7、债券余额:5 亿元人民币

8、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5.00%。

9、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第 3 年至第 7 年,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0、债券上市时间:

发行首日:2023 年 3月 23 日

上市交易日:2023 年 3 月 28 日(银行间债券市场)、2023 年 4 月 6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担保方式:由浙江安吉两山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AA+)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级,评级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