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7
债券代码:2380080.IB/184744.SH 债券简称:23 荆门城投债/23 荆门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
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2023 年 7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 2023 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23 荆门城投债”或“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华泰联合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募集资金使用事项
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城投”、“发行人”或“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发行 2023 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债券代码“2380080.IB/184744.SH”,债券简称“23 荆门城投债/23 荆门债”,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15.00 亿元。
根据《2023 年荆门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5.00 亿元,其中9.00 亿元用于荆门综合保税区建设项目,6.00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发改办财金〔2015〕3127 号)第三条第九款的要求,“(九)允许债券资金适度灵活使用。为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对闲置的部分债券资金,发行人可在坚持财务稳健、审慎原则的前提下,将债券资金用于保本投资、补充营运资金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其他用途,但不得由财政部门统筹使用,或用于股票投资等高风险投资领域”。公司决定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闲置部分 60,0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使用期限为提款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该事项已经公司内部审批通过。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营运资金主要系考虑到发行人实际经营的需要,为了更合理地利用募集资金,减少资金沉淀、节约利息费用,上述变更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发行人承诺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营运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华泰联合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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