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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30 15:44:54 股吧网页版
184741:关于2023年第一期湖州南浔新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4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30


关于 2023 年第一期湖州南浔新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2023 年第一期湖州南浔新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浙江省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督工作指引》(浙发改财金[2012]1238 号)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对湖州南浔新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在 2024 年度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跟踪分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湖州南浔新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23 年第一期湖州南浔新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23 南浔新开债 01 (银行间债券市场)、23 浔新 02 (上海证
券交易所)

(四)债券代码:2380078.IB(银行间债券市场)、184741.SH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上市地点: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发行总额:14.00 亿元人民币

(七)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5+2),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利率为 5.19%。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八)本息支付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 年末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 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第 5 年至第 7 年,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 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每年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本金一起支付。

(九)债券上市时间:发行首日:2023年 3 月 20日

上市交易日:2023 年 3 月 27 日(银行间债券市场)、2023 年 4 月 3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

(十)主承销商:牵头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二)信用级别:2024 年 6月 27 日,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维持为 AA+级。

二、发行人的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 2023 年第一期湖州南浔新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
称“23 南浔新开债 01”或“23 浔新 02”)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 1
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
期债券已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2023 年 4 月 3 日分别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23 南浔新开债 01”(银行间债券市场)、“23 浔新
02”(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证 券 代 码 为 2380078.IB(银 行 间 债 券 市 场)、
184741.SH(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30 年每年的 3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发行人已于 2024 年 3 月 23日支付上年度对应利息。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及监管情况

1、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

根据《2023 年第一期湖州南浔新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4.00 亿元,其中 12.00 亿元用于南浔绿色智造产业园

项目,2.00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截至 2024 年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11.916 亿元用于南浔绿色智造产业园项目建设,2.00 亿用于补充公

司营运资金。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及使用计划。

2、账户及资金监管情况

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缙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已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及偿债账户进行监管,报告期内募集资金

专户运行情况良好。

(四)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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