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08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5】62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转
让重要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国控”或“公司”)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间 上一次评级结果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23 宁国 01/23 宁 2024 年 7 月 24 日 AA AAA 稳定
国国控专项债 01
23 宁国 02/23 宁 2024 年 7 月 24 日 AA AAA 稳定
国国控专项债 02
注:“23 宁国 01/23 宁国国控专项债 01”由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3 宁国 02/23 宁国国控专项债 02”由安徽省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 2025 年 1 月 23 日发布的《宁国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关于拟转让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公告》(以下简称“公
告”),2025 年 1 月 20 日,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博世科”)的控股股东宁国国控,博世科创始团队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三人与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化集团”)共同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
崎峰将其持有的博世科合计 1.23 亿股股份(占截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博世科总股本的 22.95%)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南化集团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经协议各方有效签署及各方依据国资监管的要求完成各自的审批程序及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或者作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不予禁止决定之日起生效。前述表决权委托事项生效之后,南化集团成为实际支配博世科最多表决权的主体,并取得博世科控制权,博世科的实际控制人由宁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博世科也不再纳入宁国国控的合并报表范围以内。2025 年 1 月 20 日,
宁国国控与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环投”)签署《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同意将双方于 2022 年 12 月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自宁国国控、王双飞、宋海农、杨崎峰与南化集团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并同时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生效后,广州环投持有博世科 0.99 亿股股
份(占截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博世科总股本的 18.57%)对应的表决
权恢复。
若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解除协议》顺利实施,博世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但公司持有的博世科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动。相关各方持有博世科的股份数量及享有表决权的情况如下:
本次表决权委托生效前 本次表决权委托生效后
享有表 持股数 占博 享有表决 占博世
股东 持股数 占博世科 决权的 占博世 量 世科 权的股份 科总股
名称 量(亿 总股本比 股份数 科总股 (亿 总股 数量 本比例
股) 例 量 本比例 股) 本比 (亿股)
(亿股) 例
南化 0 - 0 - 0 - 1.23 22.95%
集团
广州 0.99 18.57% 0 - 0.99 18.57% 0.99 18.57%
环投
宁国 0.52 9.78% 1.51 28.35% 0.52 9.78% 0 -
国控
王双 0.50 9.38% 0.50 9.38% 0.50 9.38%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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