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1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期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发行了 9 亿元“2023 年第一期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
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银行间债券简称“23 厦门城投债 01”(2380087.IB),交易所债券简称“23 厦城 01”(184734.SH)。
现公司拟变更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根据《2021 年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
“《会议规则》”)约定,拟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期
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表决《关于变更“2023 年第一期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附件 1)。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 9:30 至 21:00
3、召开方式:非现场会议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邮箱地址:270647415@qq.com
联系人:戴沛宸
电话:18810513718
5、债权登记日:2023 年 4 月 25 日
6、会议联系人信息
发行人: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沛宸
电话:18810513718
二、审议事项
《关于变更“2023 年第一期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附件 1)。
三、出席会议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 2023 年 4 月 25 日
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参会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会,该代理人不必是本期债券的持有人(投票代理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
2、债券发行人;
3、债权代理人。
四、参会程序
1、债券持有人应携带的相关证明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上述有关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证明文件均可提交复印件,法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2、相关材料的送达时间和地点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将证明材料、投票代理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 2)、会议表决票(格式参见附件 3)、《关于豁免<2021 年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部分约定的函》(附件 4)在会议表决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至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1、 向会议提交的每个议案应由与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投
票表决。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本期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
2、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方式为通过通讯方式书面投票表决。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 9:30 至 21:00 将证明材
料、投票代理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 2)、会议表决票(格式参见附件 3)、《关于豁免<2021 年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部分约定的函》(附件4)通过电子邮件送达指定地址(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放弃表决权,其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 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50%以上
(不含 50%)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4、 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本金
总额 50%以上(不含 50%)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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