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3
证券代码:184719 证券简称:23彭泽债
证券代码:2380052 证券简称:23彭泽专项债
关于召开2023年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 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根据发行人规划安排,拟将“23彭泽专项债/23彭泽债”的担保人由江西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根据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3彭泽专项债/23彭泽债”募集说明书、“23彭泽专项债/23彭泽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定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84719 、2380052
(三)证券简称:23 彭泽债 、23 彭泽专项债
(四)基本情况:发行规模:2.80 亿元;债券余额:2.80 亿元;债券期限:7 年(3+4);票面利率:6.00%;发行日:2023
年 3 月 7 日;起息日:2023 年 3 月 9 日;到期日:2030 年 3 月
9 日。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原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下调0-300个基点(含本数)。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权,本期债券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 4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第 3 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债券提前偿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个计息年度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第 4 年至第 7 年,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23年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彭泽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6年2月11日
(四)召开时间: 2026年2月12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6年2月12日 至 2026年2月12日
(六)召开地点: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七)召开方式:线上
本次会议以非现场方式召开,债券持有人将本通知下文中要求的表决材料邮件送达或邮寄至发行人处或债权代理人处,即视为出席会议(注:邮寄在途期间,邮件与邮寄具有同等效力,发行人或债权代理人收悉邮件即可视为出席会议)。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本次会议不包括网络投票,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
票,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表决,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止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23彭泽专项债/23彭泽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并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期债券持有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2、发行人: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债权代理人:彭泽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发行人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6、其他发行人认为的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豁免2023年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期限和召开形式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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