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7
债券简称:G23 渭南 1/23 渭南绿色债 债券代码:184718.SH/2380051.IB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渭南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无偿划转资产事项
之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2025 年 12 月
本报告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渭南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投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 G23 渭南 1/23 渭南绿色债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3 年渭南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G23 渭南 1/23 渭南绿色债 184718.SH/2380051.IB
3、发行依据: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2〕253号文件同意注册公开发行。
4、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同时,本期债券第 5 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将持有的本期债券部分或全部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5 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本期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5 年的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以选择调整票面利率,票面利率在调整之后的计息年度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8、发行范围及对象: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在银行间市场设置的发行网
点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9、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 1,000 元为一个认购单
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1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牵头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11、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渭南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1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 70,000.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