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债券简称:G23 渭南 1/23 渭南绿色债 债券代码:184718.SH/2380051.IB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渭南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变更
之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2023 年 8 月
本报告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渭南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安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安信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G23 渭南 1/23 渭南绿色债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3 年渭南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G23 渭南 1/23 渭南绿色债 184718.SH/2380051.IB
3、发行依据: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2〕253号文件同意注册公开发行。
4、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7 亿元。
5、起息日期:本期债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起息。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和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同时,本期债券第 5 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若投资者未行使回售选择权,自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5 年起,逐年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
8、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牵头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9、债券担保:本期债券由渭南市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第二章 本次债券重大事项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G23 渭南 1/23 渭南绿色债的债权代理人,持续
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现就G23 渭南 1/23 渭南绿色债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渭南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变更的公告》,发行人副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 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为唐晓,基本情况如下:
唐晓,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3 年 1 月至 2001 年 1 月在
渭南市粮食局中转库工作,2001 年 2 月至 2006 年 1 月在渭南市天然气公司任营
业部部长,2006 年 1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渭南市公共汽车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渭南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渭南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渭南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渭南市排水有限责
任公司党总支书记,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渭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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