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债券代码:2380041.IB 债券简称:23北部湾债 01
债券代码:184714.SH 债券简称:23北港 01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北部湾国际 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并设立
审计委员会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 12 号
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2025 年 6 月
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披露的文件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国开证券作为 2023 年第一期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中“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审计署”、“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文件精神,同时根据《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等规定,发行人不设监事会、监事,并设立审计委员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的批复》(桂国资复〔2025〕24 号)修订的《公司章程》,发行人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职权。截至目前,发行人不设监事会、监事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事项均已完成工商备案登记。
二、影响分析
上述情形未对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和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不设监事会、监事并设立审计委员会事项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调整,已经有权机构决策并履行必要程序,上述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造成影响;不影响发行人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不会对发行人存续债券的兑付安排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上述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国开证券作为 2023 年第一期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特出具本临时报告并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国开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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