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9
2023 年第一期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不超过 14.4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7.2亿元
本期担保情况: 无担保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主体信用级别: AAA
债项信用级别: AAA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权代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声明及承诺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注册,并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声明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企业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债券发行文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本期债券发行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发行人或其授权的机构已就募集说明书中引用中介机构意见的内容向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确认,中介机构确认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
发行人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发行人承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本期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发行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诉讼情况、无重大违法违纪情况。
二、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四、中介机构承诺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确认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内容与其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的相关意见不存在矛盾,对所引用的内容无异议,并对所确认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引用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