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30
2023 年第一期
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2024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2023 年第一期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全体持有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 2023 年第一期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发布的《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 年年度报告》以及嘉兴市南湖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南湖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对外发布的《嘉兴市南湖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 年财务报告及附注》、《嘉兴南湖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东吴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东吴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
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詹国伟
设立日期:2013 年 4 月 8 日
注册资本:124,84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123,787.51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 1733 号 2 幢 219 室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屋拆迁及社会事业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实业投资;旅游资源开发;资产经营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绿化养护;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受政府委托从事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和利用、土地收储;其他政府性市政项目代建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企业债券基本要素
发行人: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2023 年第一期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简称“23 南湖绿色债 01”、“G23 南湖 1”)。
发行总额:人民币 4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
付本金的 20%、20%、20%、20%、20%。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 4.40%。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
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个计息年度
末分别偿付本金的 20%、20%、20%、20%、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起息日:自发行期限最后一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3 月 14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30 年每年的 3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本金兑付日为 2026 年至 2030 年每年的 3
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嘉兴市南湖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南湖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交易场所:全国银行间交易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