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嘉兴市南湖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嘉兴市南湖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
“本集团”)成立于 2010 年,为国有独资公司。本公司 2010 年 6 月 8 日取得嘉兴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字 33040000001485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13,932.00 万元,由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法定代表人:章周斌,企业住所:嘉兴市创业路南 10 幢第五层 501-504 室。本公司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557500811J。
2、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一般项目:实业投资与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及相关配
套设施的建设、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
理;城市绿化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创业空间服
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决议批准报出。
4、营业期限
公司营业期限自 2010 年 6 月 8 日至无固定期限。
5、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 2022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70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与上期相比增加 2 户,减少 7 户。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
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
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
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