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5 年度 1-6 月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 2015年 12 月 11 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改制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组建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的批复》(虞政办发[2015]284号)
文件,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由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组建,并在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注册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20,000.00 万元。
2017 年 8 月 2 日,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虞国发[2017]21
号),关于同意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批复,同意以货币方式对本公司实施增资,增加注册资本金 80,000.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0 万元变更为 100,000.00 万元。
2023 年 11 月 9 日,根据《关于变更设立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的请示》(虞国资办[2023]13 号)文件和《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设立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复函》,同意将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100.00%股权无偿划转至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产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604MA2884PCXL。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国有资本经营;国有股权管理;对外投资;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权炜。
公司注册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 18 号。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股东持股情况如下: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产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认缴出资 100,000.00 万元,持股 100%,实缴出资 37,200.00 万元。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合计 211 家,其中本年新增 3 家,本年减少 1
家,具体请参阅“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和“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的会
计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6(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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