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30
债券代码:184704.SH/2380040.IB 债券简称:G23长荡 1/23长荡湖绿债 0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
债权代理人临时公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来源于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江苏
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公告》等相关公
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南京证券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应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南京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投资者不应将本报告作为投资
行为依据。
南京证券作为 2023 年第一期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的债权
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权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债权代理人
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就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事项背景及原因
因工作安排调整,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更为史云松。
(二)新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史云松
职务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联系地址 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333 号金沙科技金融中心 1 幢
电话 0519-85658137
电子邮箱 cdhkg@mail.jtjsfz.com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履行情况
上述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已履行发行人内部所需程序,符合
相关要求。
二、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本次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动系正常人事变动,对发行人公司治
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南京证券作为 2023 年第一期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已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上述情况予以披露,及时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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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