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债券简称:23 延经债 债券代码:184693.SH
债券简称:23 延安经开小微债 债券代码:2380022.IB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延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油气检测大楼)
公司债券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权代理人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湾一路 399 号前海嘉里商务中心 T7 办公楼 801)
2025 年 6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权代理协议》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说明文件和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亚前海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亚前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亚前海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重要声明......1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3
第二节 债权代理人履行职责情况......4
第三节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5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及核查情况...... 8
第五节 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9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0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11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13
第九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14第十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债权代理人采取的应对措
施及相应成效......15
第十一节 发行人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6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由东亚前海证券担任债权代理人的债券包括:23 延安经开小微债(23 延经债),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表:债权代理的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 23 延安经开小微债、23 延经债
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2〕229 号,不超
过 5 亿元
债券名称 2023 年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
集合债券
债券期限 5 年
发行规模 人民币 5.00 亿元
债券利率 6.40%
付息日 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2 月 27 日
到期日/实际兑付日 2028 年 2 月 27 日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每年利息 0.32 亿元,到期还本 5.00 亿元。最后一期利息随
本金支付。
发行时信用级别 主体评级 AA,债项评级 AAA
增信方式 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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