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2023 年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品种一)、2023 年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品种二)
2023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发行人: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声明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作为 2023 年江苏宿城国有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品种一)、2023 年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品种二)(以下简称“23 宿城小微债 01”、“23 宿城小微债 02”)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华安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华安证券对发行人年度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分析,均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 宿城国资
外文名称(如有) -
外文缩写(如有) -
法定代表人 杨鑫艳
注册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丽景湾华庭 14 幢三楼 302
办公地址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丽景湾华庭 14 幢三楼 302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23801
公司网址 -
电子信箱 787491052@qq.com
二、债券基本要素
(一)23 宿城小微债 01
1、发行人: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2023 年江苏宿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
合债券(品种一),简称“23 宿城小微债 01”。
3、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 亿元。
4、发行价格: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债券,在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调整后的票面利率在后 2 个计息年度固定不变。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在原债券票面利率基础上上调或者下调0-300个基点(含本数)。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0、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10 月 18 日
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1、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3 年 10 月 18 日起至 2028 年 10
月 17 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3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