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20
信用评级报告
概况
1. 发行人概况
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江投资”、“该公司”或“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6 月,
原名为南京江宁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由南京江宁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原南京市江宁区国有
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宁国资”)和南京东山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南京市江宁
区东山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投资”)共同出资组建,初始注册资本为 0.40 亿元,上述
股东分别出资 0.30 亿元和 0.10 亿元。历经多次增资,2006 年 3 月,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50 亿元,上述
股东分别出资 2.40 亿元和 0.10 亿元。2006 年 7 月,根据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京江宁滨
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江宁政复[2006]22 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江宁区国资办”)《关于授权南京江宁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相关国有资产的
通知》(江宁国字[2006]28 号),江宁区国资办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向公司增资 3.16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 5.66 亿元,其中江宁区国资办持股比例为 55.83%,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07 年 10 月,
公司更名为现名。2012 年 7 月,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18.00 亿元。2016 年 3 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托”)以货币注资方式对公司增资 17.50 亿元,分别增加实收
资本 5.00 亿元、资本公积 12.50 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实收资本为 23.00 亿元,其中江宁区国资
办、江宁国资、东山投资和上海信托持股比例为分别为 43.69%、33.19%、1.38%和 21.74%1。2019 年 6
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南京江宁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2和南京江宁交通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建集团”)3以货币注资方式分别对公司增资 10.00 亿元和 10.00 亿元,
本次增资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完成工商变更;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为江宁区国资办、城建集团、交建集
团、江宁国资、上海信托和东山投资分别持股 23.37%、23.26%、23.26%、17.75%、11.63%和 0.73%。2020
年 6 月,公司注册资本由 43.00 亿元增至 51.15 亿元,新增注册资本 8.15 亿元由新增股东建信金融资产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金融”)和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银金融”)以货币
出资,各出资 4.08 亿元4,本次增资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完成工商变更。2021 年 6 月,上海信托将其持
有公司的全部股权出资额(5.00 亿元)转让至江宁国资;2021 年 12 月,江宁国资将其持有的公司 9.78%
的股权出资额(5.00 亿元)转让至江宁区国资办。截至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实收资本仍为 51.15 亿元,
江宁区国资办、城建集团、交建集团、江宁国资、建信金融、工银金融和东山投资分别持股 29.42%、19.55%、
19.55%、14.92%、7.97%、7.97%和 0.62%,其中江宁区国资办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 83.44%
的股权,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该公司是江宁区区属企业,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滨江开发区”
1 上海信托向该公司一次性增资 17.50 亿元,利率为 6.25%,其中第一期信托资金 9.50 亿元,存续期限 5 年,第二期信托资金
8.00 亿元,存续期限 10 年,到期后由江宁国资回购股权。增资完成后,上海信托委托江宁国资代为行使其所享有的部分股东
权利(即除增资、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等重大事项外的股权表决权)。除公司增资协议中规定的上海信托解
除委托江宁国资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外,上海信托原则上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与经营,但对公司的决策、投融资、经营与管理、
财务情况等事项具备知情权。
2 城建集团成立于 2006 年 1 月,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系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授权江宁区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从
事保障房建设、物业管理等。
3 交建集团成立于 2012 年 3 月,唯一股东系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授权江宁区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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