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2023 年德清启点智能生态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3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023 年德清启点智能生态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本公司”)作为 2023年德清启点智能生态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德清启点智能生态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债权代理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华泰联合证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华泰联合证券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 2023 年度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德清启点智能生态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舞阳街道曲园南路 707 号 2 幢 803-2 室
法定代表人:许兴才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报告期末,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100.00%股权。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跟踪评级: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结果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 2023 年德清启点智能生态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
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流通,简称“23 启点 01”,证券代码为 184678.SH;2023 年 3 月 22 日在银行间市
场上市流通,简称“23 启点债”,证券代码为 2380005.IB。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德清启点智能生态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90 亿元,截至 2023 年末,募集资金余额为 0.89 亿元,募集资金 0.74 亿元用于
补流,0.27 亿元用于项目建设,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三)付息兑付情况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30 年每年的 3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
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分次还本,从第 3
个计息年度末开始偿还本金,第 3、第 4、第 5、第 6、第 7 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
还发行总额的 20%、20%、20%、20%和 20%。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5 年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按时足
额支付了上一年的应付本息。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本息未付的情况。
(四)2023 年度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货币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按时披露。
三、发行人偿债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310Z0196 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该审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 2023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注。
(一)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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