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成立于2009年12月18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302,955.45万元,由江苏省财政厅等22家单位出资。本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99325553L,法定代表人:桓恒,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6号金融城3号楼,企业住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6号金融城3号楼。
2024年3月24日,经过股东会批准,股东东台市人民政府、东台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湖县人民政府、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股权全额转让给江苏黄海汇信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扬州广陵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扬州龙川控股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仪征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扬州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给扬州市国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6日,股东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金福港建设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连云港市东方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并将所持股权全额转让给连云港市东方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经股东会批准,根据增资扩股协议,淮安市淮融投资有限公司、江苏黄海汇信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出资10,000.00万元、40,000.00万元,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评估并经省财政厅备案的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价格计算,每股作价1.5160元,以6,596.31万元、26,385.22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
2024年12月31日,经股东会批准,根据增资扩股协议,淮安市淮融投资有限公司、江苏金财投资有限公司、泰兴市盛泰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和连云港东方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出资10,000.00万元、6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10,000.00万元,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评估并经省财政厅备案的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股权价格计算,每股作价1.5160元,以6,596.31万元39,577.84万元、13,192.61万元、6,596.31万元计入公司注册资本。
2024年12月31日,股东新沂市人民政府、徐州市贾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江苏润城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沛县海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徐州联信投资有限公司,并将所持股权全额转让给徐州联信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1,302,955.45万元,实收资本1,302,955.45万元。
(二)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其他金融业,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再担保业务,担保业务,投资和资产管理,财务顾问,市场管理,商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资产评估,设备及房屋租赁。
本集团主要业务板块为担保业务、再担保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和科技小贷业务。
(三)母公司以及集团总部的名称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本集团的最终控制方为江苏省财政厅。
本公司下设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等职能管理部门,分公司包括南京分公司、无锡分公司、徐州分公司、常州分公司、苏州分公司、南通分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淮安分公司、盐城分公司、扬州分公司、镇江分公司、泰州分公司、宿迁分公司、张家港分公司,子公司包括一级子公司江苏省信用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信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江苏信保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省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信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再保典当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江苏信保盐城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常州市信保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江苏省科担江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徐州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常州高新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再保南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信保南京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镇江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扬州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泰州市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再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四)营业期限
本公司营业期限自2009年12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述会计政策和估计编制。
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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