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债券代码:184669.SH 债券简称:22富湾债
债券代码:2280520.IB 债券简称:22富湾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杭州市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二〇二四年八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2 年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22 年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由本次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发行人名称: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二)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客运南站四楼。
(三)营业范围:一般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营运,对授权经营的土地进行征地拆迁、开发经营;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投资;土地地面平整服务;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建筑材料(除沙石)、装饰材料(除油漆)销售;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基础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提示
财通证券作为“22 富湾债”的债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出具的《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现就发行人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表: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起始时间
俞伟 董事、副总经理 2022 年 7 月
何峻节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022 年 7 月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属国有集团公司董事会成员的通知》(富国资办【2024】51 号),决定由邵建浩、吴小青、潘建平、胡正忠和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组成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由邵建浩担任公司董事长,吴小青担任总经理。
根据发行人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选举张赵担任发
行人的职工董事。
3、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吴小青,女,1988 年出生,曾任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富阳分局执法员、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副镇长。现任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潘建平,男,1968 年出生,曾任富阳市煤气公司任副总经理、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富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工程部主任、杭州富阳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项目建设部主任、杭州富阳江南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胡正忠,男,1974 年出生,曾任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总工会主席、纪工委副书记、区监委派出春江街道监察办公室副主任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总工会主席。现任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4、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员变动已履行相应程序,符合相关要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以上人
员变动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此外,发行人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告的《杭
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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