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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30 17:31:19 股吧网页版
184663: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中期财务报表及附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30


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根据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办公室文件(上委办[2021]113 号),由杭州上城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建的有
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并取得由杭州市上
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2MA7CBTG87D 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68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勇;经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发展大厦 3号楼 2101-2、3、4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园区管理服务;名胜风景区管理;森林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贸易代理;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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