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9-04 16:10:27 股吧网页版
184657: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04


债券代码:2280510.IB、184657.SH 债券简称:22云和国资债、22云和债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变更的公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财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债券基本情况

2022 年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1、发行主体: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债券简称:22 云和国资债、22 云和债;

3、债券代码:2280510.IB、184657.SH;

4、发行规模:人民币 1.60 亿元;

5、债券期限:7 年期,在存续期的第 5 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二、人员变动事项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变更的公告》,具体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原董事谢丽美女士、赫英涛先生;原监事刘敏女士、叶炜先生、宋俊杰先生、雷建华先生。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下发的云政干〔2022〕5 号文件《云和县人民政府关
于曹海平等职务任免的通知》和云和县富云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云国投〔2023〕27 号文件《云和县富云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洪永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生相应人事变动,即谢丽美、赫英涛同志不再担任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刘敏、叶炜、宋俊杰、雷建华不再担任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监事,季时芬、叶奇峰同志担任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本次人员变更后,发行人现任董事 3
人,监事 1 人。根据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发行人应有董事 3 人,监事 5 人,截
至本报告报出日,仍有 4 位监事未到位。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新任董事季时芬女士、叶奇峰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季时芬女士,1985 年生,大专学历。现任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
事。曾任云和县瓯上旅业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副主任,云和县瓯上旅业投资有限公司综合部主任,云和县瓯上旅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云和县农旅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

叶奇峰先生,1987 年生,大专学历。现任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
事。曾任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开发部副主任,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副主任、主任,云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和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董事、工程技术办公室主任,云和县工投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云和县南城低丘缓坡开发有限公司经理,云和县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理等职。

公司董事变更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约定。

(四)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上述人员变动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三、影响分析

上述人事变动系正常调整,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人员变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财通证券作为上述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出具了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健、盈利情况良好,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通证券将密切关注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有关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为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和县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变更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权代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