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9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3111263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3111263号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高速)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闽高速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闽高速,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闽高速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闽高速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闽高速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闽高速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财务报表附注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办[1995]函第10号及福建省经济委员会闽经企[1994]第594号文批复同意设立,为国有独资公司。2017 年 11 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闽国资改发[2017]205号),本公司由原有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50000158165606D,注册资本为 100 亿元人民币,公司
注册地址及办公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 18 号,法定代表人:潘向阳。
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对高速公路及其附属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对计算机软件项目的投资、开发;道路养护、施工;路障清理;公路设施服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苗圃绿化;仓储(不含危险品);房屋、土地及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计算机及配件、建筑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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