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02
债券代码:2180122.IB、152818.SH 债券简称:21 闽高速 01、21闽高 01
债券代码:2180488.IB、184143.SH 债券简称:21 闽高速 02、21闽高 02
债券代码:2280507.IB、184656.SH 债券简称:22 闽高速 01、22闽高速
关于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新增董事的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发生董事变动的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张蔚等同志聘任的通知》(闽国资企干〔2022〕12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福建省国资委研究决定,并经公司唯一股东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同意,聘任张蔚、林敏、刘铭春、陈训庆同志为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邱金文同志为职工董事。
(二)新增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蔚,女,1969年 2月,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福建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任前为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林敏,男,汉族,1966年 11月 2日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任前为福建省福能龙安热电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刘铭春,男,汉族,1973年 04 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硕士,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现任福建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任前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陈训庆,男,汉族,1966年 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福建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专职外部董事(任前为福建省机电沿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邱金文,男,汉族,1967年 5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助理研究员,现任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主任。
二、影响分析
本次新增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系福建省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举措。本次董事人员变动为公司正常人事任免,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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