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债券代码:184652.SH、2280526.IB 债券简称:22 锦汇债、22 江苏锦汇小微债
债券代码:252479.SH 债券简称:23 锦汇 01
债券代码:257072.SH 债券简称:25 锦汇 02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名称变更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股东名称变更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股东决定,公司股东名称由“启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变更为“启东市财政局(启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本次变更前后股东名称情况如下:
变更前股东名称 变更后股东名称
启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启东市财政局(启东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办公室)
变更前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二、取消监事会事项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免去翟高峰、王伟职工监事职务。经公司股东决定,免去王娜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免去杜庆玲、朱耀辉监事职务;同意解散监事会,公司不设监事、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黄楷铧、王栋、倪
小时组成,其中黄楷铧为审计委员会主任。黄楷铧、王栋、倪小时均为公司现任董事。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股东名称变更未涉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上述取消监事会并设立审计委员会为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本次人员变动不影响公司董事会已通过决议的效力,公司治理结构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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