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9
债券代码:184652.SH 债券简称:22 锦汇债
债券代码:2280526.IB 债券简称:22 江苏锦汇小微债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第
一期)
2023 年第一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事项)
债权代理人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 3165 号五矿金融大厦)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2 年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2022年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江苏锦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五矿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五矿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中介机构变更的基本情况
(一)原中介机构情况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企业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含军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前,发行人 2018-2021 年度财务报告均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行职责时间
鉴于此前发行人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项下的合同义务已履约完成,发行人目前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该项变更经发行人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项变更无需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3、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
企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 11 层 11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增刚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有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持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00168),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质,执业资格依法存续有效。目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或相关从业人员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情形。
4、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目前发行人已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协议签订,新任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等。
5、变更生效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
变更生效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履行职责起始日期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发行人主管部门选聘开展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相关工作起。
(三)移交办理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后,相关工作已顺利移交,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正常进行。
二、本次事项影响分析
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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