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债券代码:2280500.IB/184649.SH 债券简称:22 吉湖集团债 01/22 吉湖 01
债券代码:2280501.IB/184650.SH 债券简称:22 吉湖集团债 02/22 吉湖 02
江西吉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西吉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现就变更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基本情况
(一)原相关人员任职情况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为廖伟;
公司原董事:谢秋萍。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股东决定,廖伟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由文凯涛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股东决定,免去谢秋萍的董事职务,任命鞠凤兰、文凯涛为公司董事会成员;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聘任文凯涛为公司总经理。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吉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已完成上述人员变更的相关工商手续。
(三)新任人员基本状况
文凯涛,男,1989 年 1 月出生,江西省萍乡湘东区人,本科学
历。历任樟树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大队测绘员、吉水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事业干部、吉水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吉水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事业干部、吉水县财政局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现任江西吉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
鞠凤兰,女,1978 年 12 月出生,江西省吉水县人,大学学历。
历任吉水县规划建设局(后改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所职员、吉水县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处处长、市政环卫所副所长、江西吉湖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法人。现任江西吉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二、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履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上述人员变更所需程序,符合相关要求。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属于公司正常人事调动,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人员变动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存在负面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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