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24】第 1856 号
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灌云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由灌云县人民政府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灌云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并授权为
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的批复》(连政复[2002]24 号)于 2002 年 11 月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本次出资业经连云港华盛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连华盛验[2002]第 370 号验资报告。
2008 年 9 月,根据灌云县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公司更名为连云港市灌云县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
2009 年 1 月,根据连云港市灌云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东会决定,灌云县人民政府以土地使用
权对公司增资 18,088.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0,088.00 万元。本次增资业经连云港海天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连海天验(2009)第 004 号验资报告(土地使用权价值经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连云港)苏信(2009)估字第 009、010 号评估报告确认)。
2010 年 11 月,根据连云港市灌云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东决定,灌云县人民政府将合法拥有
的连云港市灌云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48%的股权转让给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针棉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同时本公司更名为江苏筑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2 年 3 月,本公司股东江苏汇鸿国际集团针棉织品进出口有限公司更名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
中锦控股有限公司。
2012 年 11 月,根据本公司股东会决议,灌云县人民政府对本公司货币增资 10,000.00 万元,
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0,088.00 万元。本次增资业经连云港市华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连衡验(2012)第 316 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灌云县人民政府出资 29,188.00 万元,持有本公司 97.01%股权,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出资 900.00 万元,持有本公司 2.99%股权。
2014 年 4 月,本公司住所由灌云县行政中心 629 室变更为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南京西路
北侧。
2016 年 10 月,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杨龙变更为杨波。
2017 年 2 月,根据股东会决议以及修改后的章程,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将持有
本公司 2.99%股权转让给灌云县人民政府,转让后灌云县人民政府持有本公司 100%股权。
2018 年 8 月,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 60,088.00 万元人民币。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60,088.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灌云
县人民政府出资 60,088.00 万元,持有本公司 100.00%股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2373941245X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吴立国。
1.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南京西路北侧。
2.企业的业务性质
城市基础设施或市政服务事业。
3.主要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出资人授权范围内的县级国有资产的投资、经营、管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及工程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组织实施农村土地整理工程施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广播电视传输网络建设、经营、改造、维护和管理;广播电视传输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水上旅客运输;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 ;国内旅游业务经营;成品油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4.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 15 家,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
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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