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6
2022 年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期发行金额 人民币 7.20 亿元
注册金额 人民币 17.20 亿元
增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评级情况 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债项评级:AA+;
主承销商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发行人:浏阳市城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 月
重要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承诺将忠实、勤勉地按照已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本期债券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权代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债券时,应认真考虑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险。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揭示”等有关章节。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分别为3,171,999.87万元、4,321,337.60万元、5,579,219.78万元和5,693,483.83万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8.73%、65.57%、68.76%和66.50%,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余额呈现上升的趋势。总体来看,发行人的存货以存量土地资产和项目开发成本为主,为总资产中占比最高的科目,会对发行人资产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土地价格受政策环境及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若未来土地价格下跌,会导致发行人通过土地转让、抵押融资等渠道筹措的资金减少,对发行人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2,299.37万元,占同期净资产的比例为3.83%,虽然被担保方绝大多数为浏阳市国有企业,现金流状况良好,发行人对外担保的代偿风险较低,但若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