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1
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以下合称为“本集团”。
(一) 企业历史沿革
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系于 2000 年 1 月 21 日成立
的福安市秦溪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05 年 1 月福安市秦溪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1 年 9 月,根据公司股东决定,原股东福安市人民政府变更为福安市财政局,并由
新股东福安市财政局增加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人民币。同年 10 月 10 日已办妥工商变更
手续。
201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注册资本由 24,60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54,600.00 万元人
民币: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为 30,00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由股东福安市财政局增加认缴出
资,出资方式为货币,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已缴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增资 1,000.00 万元,本次增资尚
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2016 年 3 月 7 日,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增资 3,000.00 万元,本次增资尚未
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增资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累计出资 4,000.00 万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比例为 6.83%。
2017 年 1 月 24 日,公司授权组建集团公司,已进行工商变更,名称变更为福安市城市
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9 日,经变更后的章程规定,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不在持股,
本公司减资 4,000.00 万元。变更后福安市财政局对本公司持股 100%。
2023 年 4 月 19 日,经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福安市财政局同意以货
币出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22,0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6,600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 606,000,000.00 元。
福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二) 公司注册地及总部地址、组织形式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81705270756E
公司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城南街道棠兴路 806 号 21、22 层
营业期限:2000 年 01 月 21 日至长期
(三)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市政设施管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砖瓦销售;地板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渔港经营;港口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
财务状况及 2023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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