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19
债券代码:2280481.IB 债券简称:22 仁怀城投债 01
债券代码:184633.SH 债券简称:22 仁投 01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
二〇二四年三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债权代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债权代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太平洋证券作为 2022 年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仁怀城投债 01”/“22 仁投 01”,债券代码:2280481.IB/184633.SH)的债权代理人,积极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代理人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发行人中介机构发生变更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根据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2024 年 3 月 11 日《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显示:
“
一、变更前中介机构名称及其履职情况
仁怀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原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工作,履职情况正常。
二、变更原因、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一)变更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
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8 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
发行人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满 10 年,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以及竞争性磋商结果,发行人改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其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二)变更程序履行情况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已履行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新任中介机构情况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执业资格: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0855463270),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00010】),并具有证券服务业务资格。
四、新任中介机构资信和诚信情况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限制提供审计服务或参与债券发行业务活动资格的情形。
五、工作移交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变更前后审计机构的工作移交已办理完成。
六、原中介机构停止履职时间,新任中介机构开始履职时间
发行人已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由发行人委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本次审计机构变更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发行人与北京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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