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6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水泊梁山城建投资有限
公司重大诉讼的关注公告1
东方金诚公告【2025】0101 号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受托对山东水泊梁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山城投”或“公司”)及其发行的“22 梁山城投债/22 梁山债”进行了信用评
级。2024 年 6 月 22 日,东方金诚对公司及“22 梁山城投债/22 梁山债”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维
持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22 梁山城投债/22 梁山债”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结果在受评债项的存续期内有效。
东方金诚关注到,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发布了《山东水泊梁山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梁山
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披露,公司与梁山县环城水系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山环城水系公司”)的工程建设投资纠纷案,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收到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2024)鲁 0832 财保 2078 号民事裁定书》(以下简
称“裁定书”),强制执行金额为 1719.12 万元。有关诉讼主要情况如下:2016 年 1 月,东珠生态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珠公司”)与公司签订《梁山县龟山河综合治理 PPP 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东珠公司为案涉项目 PPP 运作的社会资本方,双方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梁山环城水系公司。公司应在项目运营期内支付可用性服务费,若公司未按约支付服务
费,按每天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该项目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验收合格,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进
入运营期,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向梁山环城水系公司支付服务费 11249.12 万元,目前
仅支付 9530.00 万元,尚欠款 1719.12 万元。梁山环城水系公司因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公司 1719.12 万元财产,导致公司相应价值的持有股权被超标冻结。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后,已向法院申请就超标冻结股权予以解除,且正与梁山环城水系公司积极沟通,制定还款计划,寻求和解。根据公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025 年 1 月 25 日,梁山环城水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东珠公司向济宁仲裁委员会提交撤诉申请书。
根据济仲决字(2024)第 1114 号,2025 年 2 月 12 日,济宁仲裁委员会准予梁山环城水系公司撤
回对公司的仲裁申请。
此外,东方金诚关注到,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与梁山圣鼎鸿城市开
发有限公司、陈赵龙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根据(2023)鲁 0832 民初 4292 号民事判决书和(2024)鲁 08 民终 3265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对公司的诉讼请求,该案件已审理终结;与科尔卡诺集团有限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根据(2024)鲁 0832 民初 8194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已自愿达成相关协议;与赵书全发生劳务合同纠纷,原告已撤诉,公司提供撤诉申请书及撤诉笔录。
东方金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关注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变化,综合考察公1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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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债务压力、偿还能力及意愿的变化,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对“22 梁山城投债/22 梁山债”债项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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