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5年1-6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企业的基本情况
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 2003 年 9
月 26 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戴述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753379203A。
(一) 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
本公司注册地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09号
本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二)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及配套建设;市政设施管理;工业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经营;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物流园运营服务;建材批发;五金建材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众创空间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保障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运营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自建房屋的销售;自有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最终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最终控制方的名称:浏阳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四)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系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与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
财务状况及 2025 年 1-6 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
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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