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30
2022 年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022 年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本公司”)作为 2022年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 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债权代理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华泰联合证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华泰联合证券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现将 2022 年度的债权代理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武肃街 1636 号
法定代表人:吴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城乡基础建设投资、开发、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截至报告期末,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股权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100%股权。杭州市临安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 2022 年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
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流通,简称“22 临城投”,证券代码为 184606.SH;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银行
间市场上市流通,简称“22 临安城投债”,证券代码为 2280446.IB。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共募集资金人民
币 12.00 亿元,截至 2022 年末尚余 6.16 亿元未使用。
(三)付息兑付情况
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10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0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附加第 5 年末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选择是否将本期债券按面值进行全部或部分赎回;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上调或下调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年利率 0 至 300 个基点(含本数),调整后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5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或减去下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投资者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选择是否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债券尚未到付息日,发行人尚未进行付息。
发行人不存在应付未付利息的情况。
(四)2022 年度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货币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按时披露。
三、发行人偿债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310Z0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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