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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08 19:02:00 股吧网页版
18459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修订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8


债券代码:184597.SH 、2280440.IB 债券简称:22 宜宾 01、22宜宾发展 01
债券代码:184658.SH 、2280512.IB 债券简称:22 宜宾 02、22宜宾发展 0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修订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及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事项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

本报告依据《2022 年第一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2 年第二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2年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2022年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宜宾发展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中信建投”)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为规范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债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对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有关情况如下:

一、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 2024 年 4 月对《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参见《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公告》。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分管融资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朱永良先生变更为宋立先生。

(二)变更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宋立,男,1981 年 10 月生,2006 年 10 月获硕士研究生学位,CFA、经济
师。2006 年 10 月至 2023 年 9 月,宋先生曾先后担任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管培生、公司部高级客户经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行副行长、西区商业银行部总经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企业与机构业务部副总裁,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西南区域副总经理等职务。2023 年 9 月至今,担任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变更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阳光半岛商业独幢 6号

电话:0831-2332548

传真:0831-2332744

电子邮箱:ybgzrzfa@163.com

三、影响分析

本次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修订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变更,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2宜宾 01、22宜宾发展 01”、“22宜宾 02、22宜宾发展
02”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及《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修订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变更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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