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4
债券代码:184597.SH 、2280440.IB 债券简称:22 宜宾 01、22宜宾发展 01
债券代码:184658.SH 、2280512.IB 债券简称:22 宜宾 02、22宜宾发展 0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董事发生变动事项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二〇二三年七月
本报告依据《2022 年第一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2 年第二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2年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2022年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宜宾发展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中信建投”)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相关决定情况、新任人员聘任安排
根据宜宾市国资委文件《关于李泽鹏同志免职的通知》(宜国资干〔2022〕47号),宜宾市国资委决定免去李泽鹏同志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宜宾市国资委文件《关于胡裕刚同志任职的通知》(宜国资干〔2022〕49号),宜宾市国资委决定胡裕刚同志任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宜宾市国资委文件《关于魏红英同志任职的通知》(宜国资干〔2023〕18号),宜宾市国资委决定魏红英同志任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
(二)新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胡裕刚,男,1975年 11月生,2012年 7月,获得澳门城市大学工商管理专
业研究生学历。2000 年 7 月至 2015 年 11 月,胡先生先后担任宜宾丝丽雅集团
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行政副总监。2015 年 11 月至 2021 年 4 月,担任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副书记。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2年 10 月至今,兼任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工会主席。
魏红英,女,1963 年 3 月生,1984 年 7 月,获得宜宾学院中文系汉语言文
学专业学历;2004 年 9 月,于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研究生毕业。1985 年 8
月至 2017 年 10 月,魏女士先后担任宜宾市人事局录用科副科长、科长,宜宾市(宜宾市翠屏区)人事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科员,宜宾市翠屏区南广镇党委书记,宜宾市翠屏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宜宾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宜宾市档案局(档案馆)党组书记、局长(馆长),宜宾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2017 年 10 月至 2021 年 7 月,担任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
记。2023 年 6 月至今,担任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兼职外部董事。
(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人事变动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二、影响分析
上述人事变动系发行人正常人事变动,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2宜宾 01、22宜宾发展 01”、“22宜宾 02、22宜宾发展
02”债券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及《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董事发生变动事项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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