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6
债券代码:184591.SH 债券简称:22 延旅债
2022 年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旅游产业专项债券
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9 日
债券付息日:2025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将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开始支付自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期间的最后一个年度利息。根据《2022 年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旅游产业专项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人将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
金,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2 年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旅游产业专项债券
2、债券简称:22 延旅债
3、债券代码:184591.SH
4、发行人: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5.0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末,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7、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当前票面利率为 6.99%。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调整幅度为 0 至 3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 0.01%),存续期后 4 年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2 年 9 月
30 日至 2029 年 9 月 30 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9
月 30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至第 7 年末,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 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兑息情况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5 年 9 月 29
日。
2、票面利率及付息金额: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
为 6.99%,每手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69.90 元(含
税)。
3、债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9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4、债券付息日:2025 年 9 月 30 日。
三、兑付、兑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本金及利息。
四、关于本期债券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一)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本期债券发行人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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