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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08 14:54:51 股吧网页版
18459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临时债权代理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8


债券代码: 2280427.IB 债券简称: 22延旅专项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临时债权代理报告

债权代理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9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2年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旅游产业专项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延安旅游集团”)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债券债权代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债权代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西部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许可发改企业债券【2021】247号文核准,同意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市场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旅游产业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采用一次发行的方式。
二、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2022年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旅游产业专项债券;

债券简称:22延旅债/22延旅专项债;

债券代码:184591.SH/2280427.IB

发行主体: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7年期,附第3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当前票面利率为6.99%;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起息日:2022年9月30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9年每年的9月30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发行后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9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至第7年末,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提前还本年度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权代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22年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旅游产业专项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近期披露的《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黄陵县税务局的检查,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延安旅游集团黄陵投资有限公司需补交之前年度房产税及滞纳金人民币2,783.51万元。该事项在发行人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作为会计差错对其进行追溯调整。对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更正期间 报表科目 更正金额 更正前金额 更正后金额

2023 年度之前 应交税费 2,783.51 924.73 3,708.24

2023 年度之前 未分配利润 -2,783.51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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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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