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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9 13:58:30 股吧网页版
18458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9


债券代码:184589.SH/2280428.IB 债券简称:22温高01/22温高新债01
债券代码:184625.SH/2280471.IB 债券简称:22温高02/22温高新债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取消监事会的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
公司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大楼西裙楼二楼)

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6年1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披露的文件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基本情况

2022年8月2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企业债券[2022]185号)核准,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8亿元(含10.8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2年9月29日,发行人成功发行2022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发行规模为6.00亿元,期限7(5+2)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提前偿还存续期第5年至第7年,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50%,30%,20%比例偿还债券本金、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22年11月11日,发行人成功发行2022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发行规模为4.80亿元,期限7(5+2)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提前偿还存续期第5年至第7年,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50%,30%,20%比例偿还债券本金、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截至目前,上述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近日发行人发布了《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推进2025年度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温龙国资〔2025〕26号)相关要求,公司不设监事会,公司免去原监事会主席黄海华及原监事会成员王方、陈纬、周秀祥、娄益闯。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上述事项已履行所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

3、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人员变动已经有权机构审议,上述人员变动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三、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公告》,本次发行人取消监事会,免去监事会5人,占上年末监事5人的100%。本次人员调整系公司正常职位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2022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及2022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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