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10
债券代码:184589.SH/2280428.IB 债券简称:22温高01/22温高新债01
债券代码:184625.SH/2280471.IB 债券简称:22温高02/22温高新债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变更的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行政中心大楼西裙楼二楼)
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年3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对外披露的文件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基本情况
2022年8月2日,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企业债券[2022]185号)核准,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0.8亿元(含10.8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2年9月29日,发行人成功发行2022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发行规模为6.00亿元,期限7(5+2)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提前偿还存续期第5年至第7年,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50%,30%,20%比例偿还债券本金、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022年11月11日,发行人成功发行2022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由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发行规模为4.80亿元,期限7(5+2)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提前偿还存续期第5年至第7年,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50%,30%,20%比例偿还债券本金、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截至目前,上述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近日发行人发布了《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名称变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人名称变更情况
根据2025年3月3日《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决定》,作变动如下:
(一)变更前后的公司名称
变更前公司名称: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变更后公司名称: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和工商登记部门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时间:2025年3月3日
完成工商登记部门: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其他
公司存续的债券名称、简称及代码不涉及变更。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完成上述变动的工商登记工作。此次变动对发行人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存在重大影响,发行人公司名称变更并不影响其债权债务的承担。”
三、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出具的《公告》,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2022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及2022年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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