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债券代码:184585.SH/2280422.IB 债券简称:22 河投 01/22 豫投债 0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之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2025 年 4 月
重要声明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海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3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3
三、 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6
四、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7
五、 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7
六、 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7
一、 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本期债券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1]204 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发行人获准向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5 亿元。
2022 年 9 月 27 日,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
成功发行 10 亿元 2022 年第一期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2 河投
01/22 豫投债 01”、以下称“本期债券”)。
二、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债券名称:2022 年第一期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二)发行人全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债券简称:22 河投 01/22 豫投债 01。
(四)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五)债券期限:3 年。
(六)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七)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簿记建档发行系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发行利率。簿记建档区间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充分协商后确定。
(八)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
(九)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总登记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分托管。
(十)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一)发行范围及对象:
1、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公开发行: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2、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十二)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三)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四)信用级别: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十五)簿记建档日: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日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
(十六)发行期限:本期债券的发行期限为 2 个工作日,自 2022 年 9 月 26
日至 2022 年 9 月 27 日止。
(十七)发行首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 2022 年
9 月 26 日。
(十八)起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9 月 27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
日。
(十九)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9 月 2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
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十)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9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二十一)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
(二十二)承销团成员:本期债券牵头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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