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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25 17:27:51 股吧网页版
184582: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收到证监会监管告知书及深交所监管函事项的关注公告(公开)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5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收到证监会监管告知书及深交所监管函事项的关注公告1
东方金诚公告【2023】0229 号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受托对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建投”或“公司”)及其发行的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21 邯郸建投 MTN001”)、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22 邯郸建投 MTN001”)和 2022 年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22 邯郸建投债/22 邯建投”)进行了信用评级。2023 年 6 月 26 日,东方金诚对邯
郸建投及“21 邯郸建投 MTN001”、“22 邯郸建投 MTN001”和“22 邯郸建投债/22 邯建投”进
行了定期跟踪评级,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21 邯郸建投 MTN001”、“22邯郸建投 MTN001”和“22 邯郸建投债/22 邯建投”信用等级为 AA+,评级结果自评级报告日起至到期兑付日有效。

东方金诚关注到,2023 年 8 月 10 日,邯郸建投发布了《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
公司收到证监会监管告知书及深交所监管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披露,子公司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同时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根据汇金股份披露的《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汇金股份立案调查(编号:证监立案字 0162023010 号)。

根据深交所对汇金股份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71 号)内容,2022 年 8 月 17 日,
子公司汇金股份收到邯郸市永年区监察委员会出具的《留置通知书》,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郭俊凯因涉嫌贪污罪被留置调查。子公司未及时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
查、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直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才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年报问询函
回复的公告》中进行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8.2.5 条第(十)项的有关规定。

根据深交所对汇金股份出具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72 号)内容,汇金股份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因汇金股份在对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时未考虑投资协议中关于分配比例的约定,以及对联想云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谨慎,汇金股份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 2020 年、2021 年利润总额分别调减 239.08 万元、1524.52
1 特别声明:
本公告的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东方金诚所有。除委托评级合同约定外,委托方、受评对象等任何使用者未经东方金诚书面授权,不得用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证券业务活动或其他用途。
本公告仅为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第三方参考意见,并非是对某种决策的结论或建议。东方金诚不对发行人使用/引用本公告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也不对任何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和投资损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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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占更正前对应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5%、22.41%;对 2020 年、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调减 203.22 万元、1009.61 万元,占更正前对应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15%和 38.97%。汇金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

根据公告,子公司汇金股份所涉及的立案调查结果尚未出具。子公司汇金股份主要系因信息披露相关事项收到的立案调查及监管函事项,上述事项暂未对子公司汇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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