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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10 12:54:27 股吧网页版
184582: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及深交所监管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0


债券代码:162120.SH 债券简称:19 邯纾 01

债券代码:152222.SH 债券简称:19 邯建投

债券代码:1980201.IB 债券简称:19 邯郸建投债
债券代码:184582.SH 债券简称:22 邯建投

债券代码:2280419.IB 债券简称:22 邯郸建投债
债券代码:114912.SH 债券简称:23 邯建 01

债券代码:114913.SH 债券简称:23 邯建 02

债券代码:250765.SH 债券简称:23 邯建 03

债券代码:250766.SH 债券简称:23 邯建 04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及深交所监管函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子公司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根据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股份”)披露的《河北
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
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汇金股份
立案调查(编号:证监立案字 0162023010 号)。

二、子公司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汇金股份的监管函(创业
板监管函〔2023〕第 71 号)内容,2022 年 8 月 17 日,子公司汇金股份收到
邯郸市永年区监察委员会出具的《留置通知书》,时任公司董事、总经理郭俊凯因涉嫌贪污罪被留置调查。子公司未及时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
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直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才
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进行披露。违反
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8.2.5 条第(十)项的有关规定。

根据深交所对汇金股份出具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72 号)
内容,汇金股份 2023 年 4 月 27 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的公告》称,因汇金股份在对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计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时未考虑投资协议中关于分配比例的约定,以及对联想云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不谨慎,汇金股份对
2020 年度、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其中,对 2020 年、2021 年利
润总额分别调减 239.08 万元、1,524.52 万元,占更正前对应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5%、22.41%;对 2020 年、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调减 203.22 万元、1,009.61 万元,占更正前对应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3.15%和 38.97%。汇金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
定。
三、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子公司汇金股份所涉及的立案调查结果尚未出具。子公司汇金股份主要系因信息披露相关事项收到的立案调查及监管函事项,上述事项暂未对子公司汇金股份日常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汇金股份 2022 年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占邯郸建投集团合并层面比例较低,均未超 30%,该事项并未对我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集团将督促子公司针对上述事项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集团将持续关注子公司被立案调查情况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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