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4)0300395号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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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1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
资产负债表 7
利润表 9
现金流量表 1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1
财务报表附注 13
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嘉兴港区国有资产
管理办公室投资,于 2010 年 4 月 27 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西大道北侧、07 省道东侧(综
保大厦 A 座 501 室)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经营为政府承担城市改造拆迁和农村征迁,城市路桥、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农业开发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承担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参股、转让、重组的经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嘉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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