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02
2022 年第一期遂宁市富源实业有限公司
绿色债券(品种一)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遂宁市富源实业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8.00 亿元,分为两
本次发行金额 个品种,品种一为 4.00 亿元,品种二为
4.00 亿元
发行期限 7 年期
本期债券品种一由天府信用增进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
本次债券担保情况 任保证担保;品种二由遂宁开达投资有
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主承销商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主体评级 AA
债项评级 品种一:AAA;品种二:AA
发行人:遂宁市富源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南路 7 号)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 1 号四楼)
日期:2022 年 8 月
声明与提示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一、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之发改企业债〔2020〕310 号文件批复,核准并不代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二、发行人承诺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企业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按照《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内部程序,并已签字确认。发行人承诺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发行本次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三、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所述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四、主承销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债券发行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律师事务所同意的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所引用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凡经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的相关约定。
七、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八、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发行人无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九、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风险提示及说明”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目录
声明与提示 ...... 1
目录 ...... 3
释 义...... 4
第一条 风险提示及说明 ...... 6
第二条 发行条款...... 15
第三条 募集资金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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